关于做好2021年秋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:
为做好2021年秋学期学生资助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认真宣传资助政策
各校(园)要通过班会、告家长书、橱窗、广播、家长会、校园网等形式将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到每一位教师、学生和家长。
二、严格执行管理办法
各校(园)要明确校(园)长是学生资助工作第一责任人,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,明确专人负责学生资助工作。要认真组织学习《365亚洲体育投注》,对申请资助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调查,让真正需要资助的学生得到资助,不得弄虚作假。每学期初要对拟受资助学生的名单按规定时间在学校公示栏公示,上报资助名单必须经学校资助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,并由校(园)长在上报汇总表中签字确认。
三、明确各类资助标准
(一)学前教育阶段:
1.持证全免:对特困家庭和持《365亚洲最新线路网址》、《365亚洲体育投注》人员子女,残疾儿童和无生活来源、无法定抚养人、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及革命烈士或者因公牺牲军人子女,予以保教费全免。
2.政府资助: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资助。资助比例占在园幼儿的10%,资助标准为人均每学期500元,幼儿园可根据经济困难程度分为400元、500元、600元三个档次,经费由财政保障。
3.特殊困难: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%-5%比例的资金,用于减免收费、提供特殊困难资助等。
(二)义务教育阶段:普通中小学资助比例占在校生的8%,其中小学阶段原建档立卡、低保等五类困难家庭学生每生每学期750元,其他困难家庭学生每生每学期500元;初中阶段原建档立卡、低保等五类困难家庭学生每生每学期1000元,其他困难家庭学生每生每学期625元。特殊教育学校资助比例100%,其中小学阶段学生每生每学期750元,初中阶段学生每生每学期1000元。
(三)高中教育阶段:
1.高中国家助学金:资助比例为在校生的10%,资助标准为人均每学期1000元。
2.各校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%的经费,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、校内奖学金、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资助等方面的开支。
3.对在校就读的残疾学生、建档立卡学生予以学费全免。
(四)职业教育阶段:
1.免学费: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、二、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。
2.中职国家助学金: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、二、三年级在校所有涉农专业学生、国家11个连片特困地区农村户籍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在校学生中10%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,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,经费由财政保障。
3.各校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%的经费,用于校内奖学金、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资助等方面的开支。
各校(园)在上报学生资助名单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如实上报,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较多的学校,可不受资助比例限制,待全市审核汇总,再下达分配指标。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大政策宣传和资助工作的力度,完成10%的资助比例。
四、按时上报相关材料
2021年秋学期学生资助相关材料于9月30日前完成上报。联系人:郭玉坤 联系电话:88324792
资助材料包括:
1.各阶段政府资助学生情况统计表(见附件1)
2.幼儿园经济困难家庭幼儿入园保教费全免情况登记表(见附件2)
3.各阶段建档立卡、低保、残疾、孤儿学生名单(见附件3)
4.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申请表(见附件4)
5. 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名单(见附件5)
所有上报材料全部用A4纸打印签字、盖章上报。
五、认真做好归档工作
资助经费发放结束后,学校应将资助资料装订整理、存档、备查。资料包括:
1.学生个人申请表;
2.各阶段政府资助学生情况统计表;
3.公示情况照片打印稿;
4.学生助学金发放表、记账凭证复印件(通过银行打卡发放的,要有银行盖章确认);
5.其他资助情况资料。
教育局、财政局将对学生资助工作进行检查,请各校(园)对照要求认真做好资助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
1.各阶段政府资助学生情况统计表
2.幼儿园经济困难家庭保教费全免情况登记表
3.建档立卡、低保、残疾家庭学生情况登记表
4.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申请表
5.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名单统计表
扬中市教育局办公室
2021年9月2日